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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作精美人第113节(1 / 2)





  知青们知道整个公社,所有大队,就只有他们吉利大队因为许晓蓝犯下的恶事没有回城名额的时候,都忍不住的对许晓蓝破口大骂诅咒了起来,该死的,吃了子弹,都要留下这样的祸害事儿!

  四月中旬,叶家拿到了一封来自首都的信,同时,还有一件包裹得特别好的物品,拿回来的时候,叶家人都满是好奇。

  催促着叶大勇赶紧打开,叶大勇打开时,一个个都忍不住的惊呼‘哇’了起来,“这是,这是收音机吗?”

  “天啊,是收音机!!!”叶大嫂眼睛都亮了起来,他们村子,可没有人用收音机,就算是大队长,也是好不容易才带回来的大喇叭!!!

  “信,快看,信写的是什么?”旁边,陈红梅赶紧催促叶三勇读信,信里面,还拿出了好几张大团圆,其他人眼睛都亮了,而读了信之后,所有人羡慕的目光,都看向了陈红梅。

  “妈!!你这是要去首都了吗???”叶二嫂忍不住的惊呼了起来,朝着陈红梅喊了声,满是羡慕。

  “啊?首都?咱,咱明珠叫我去首都?哈哈哈!!!!”陈红梅笑得开心坏了,当然,除了陈红梅外,还叫了叶老头一起去。

  “明珠还叫了我一起呢!”叶老头可能见不得陈红梅那么嚣张嘚瑟,在旁边敲着烟枪,慢慢出声。

  叶家其他人:羡慕!!眼红!!!

  毕竟,若是只有陈红梅一个人出远门,路上没个照料可不成,担心会出事儿!

  陈红梅中午都吃多了一碗饭,刚吃了午饭,立即就出门溜达,假装不经意的跟村里人传出了这件消息,她陈红梅,很快就可以跟她家老头子去首都了!!!

  “什么?梅子,你们家明珠真的让你们过去住吗?”其他人也嫉妒到眼都红了,明明褚知青已经离开了吉利大队这么久了,为什么还能够这么多戏???

  她们当年为什么没有抓住这个金龟婿!!!!

  “我们家明珠怀上了,说想我了,让我去住一段时间,家里还有那么多人等着,我哪里舍得离开太久?”假装自己不在意但脸上的笑容都快扬到耳边去了,之前还笑她明珠眼高手低,城里的工人都看不上。

  哈,现在我女儿去了首都,当上了妇联干事,怀上了孩子,还能够接我去首都,怎么样?羡慕吧????

  叶老头在家里脸上神情淡淡的好像什么都不在意,晚上收拾的时候,还嚷着嗓子,“带多点,明珠肯定喜欢吃酸萝卜……”

  村里的人满是羡慕嫉妒的开始讨论起这件事情来,谁能够想得到?真的,谁都想不到,以为叶明珠跟着褚南延回城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后来成为了妇联干事。

  再后来,还能够让叶家那两老货去首都!天啊,他们有些人连县城都没去过,怎么可能不羡慕?

  第二天,叶老头将那收音机拿到了大门口,一大清早,就打开了收音机,传来了有人唱歌的声音。

  经过叶家的人,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叶老哥,你这是什么?咋还有人在里头唱歌呢?”

  “这是收音机,你不知道吗?我女婿特地寄回来给我们的!”叶老头一边淡定的敲着烟枪,一边嫌弃这个家伙没有见识。

  “哇!你女婿也太好了吧?你家明珠可享福咯!我就说嘛,你家明珠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忍不住坐在了旁边,他可没有见过收音机呢!只是在镇上的时候听人说过!!

  不少路过的人,最后都顿住了脚步,最后,还要让大队长过来催促赶紧下地去!!

  作者有话说:

  我以为这章能够生得下来,可能我的时间大法不够快,下一章肯定能生!问:你们喜欢明珠生儿子还是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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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章 三更合一

  “叶家的……”大队长刚出声, 就看到了在叶老头坐在那儿十分悠闲,干什么呢?不用下地了吧?就准备开口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就看到了叶老头旁边放着的收音机。

  刚才本来还想开口说‘谁大早上的在这里唱歌’, 结果现在话语就这么戛然而止了起来。

  好奇的上前,像是在看什么稀奇珍宝一样左看看右看看,抬头问向叶老头, “叶家的,这是……收音机?啧, 你们家什么时候有这玩意儿了???”

  说起这个来,叶老头都不知道有多骄傲自豪, “当然是我远在首都的闺女寄回来的!咱就说嘛,我闺女才是最有福气的, 一有什么好东西,都给我们寄回来了呢!!!”

  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闺女带来的荣耀,从自己能去首都,再到收音机收割一波羡慕嫉妒, 叶老头那份骄傲炫耀的心思都不知道有多高昂。

  以前自己家宠明珠的时候,村里不知多少人在背后说他们的笑话, 认为他们宠着个闺女就是不成,觉得他们脑子是不是有坑, 谁家会这么宠着闺女?

  现在,知道宠闺女的好了吧???

  “这……你们家明珠, 还真是没的说!”大队长一听,昨儿也听说了叶家那闺女去了首都以后, 没有忘记家乡的爹娘, 要带着家乡的爹娘去首都呢!

  当时大队长家那个婆娘在饭桌上就满脸的后悔, 哎!早知道褚知青能够有那样的成就,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将褚知青抢来当女婿。

  大队长听着这些话的时候,还没好气的看了一眼老太婆,“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

  当初谁都没有想到那些下乡的知青能有什么前途与未来,很多都是回了城之后就不再回来,抛家弃子,谁敢将自家闺女嫁给那些知青?

  别看现在村里人好像因为褚知青的事情而对那些男知青有些苗头,但也只是在观望,整个公社那么多大队里,就只出了褚知青!!

  “呸,还不是你,没有人家叶家老头那么有眼光。”大队长的婆娘一点儿都不给颜面的直接嫌弃了起来,话音落下时,大队长就不开心了。

  “人家叶老头什么都没干,还不是梅子一个人着手操办?”大队长也不开心,拿他跟一个普通老头子对比?他可是大队长!!

  大队长家的孩子没有一个敢出声的,生怕战火燃烧到他们身上,他们可没有这个本事让父母去首都游玩一转。

  其他人也满脸的稀奇看着这收音机,特别是见大队长来了都挪不动步伐,他们就更加了。

  ”叶老头,你就幸福啦,有个那么好的闺女。“

  “我家那闺女还真不能够跟你加明珠比,你说我那闺女,什么时候才能够跟明珠那样有出息?”

  “我也希望,别说是首都了,就是嫁到城里去,我就能够心满意足了。”

  这儿说的城里,自然指的是集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