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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_第56章(2 / 2)

  白春笙做菜的速度很快,说话的功夫,锅里的几道菜都蒸好了,分别是蒜蓉开背虾、蒜蓉蒸贝、蒜蓉蒸鱼肚、蒜蓉蒸茄子,另外还做了些手擀面,煮熟了过一遍凉水,盘在蒜蓉蒸鱼肚边上,上面淋一勺葱油,到时候可以一起拌匀了吃。

  “王爷久等了,不知道小店的小食您可吃得惯,若是口味不合,我再去做些别的给您尝尝。”白春笙命人将做好的几道菜都端上来,挨个给豫亲王简单介绍了一下。

  豫亲王已经有些坐不住了,他生平又两大爱好,第一,打架;第二,美食。或者可以这么说,能征善战、被誉为本朝战神的豫亲王,之所以常年喜欢在外征战,就是因为这样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溜达,寻找各处的乡野美食了,也亏得他老人家是习武之人,每天的锻炼量挺大的,不然这么吃下去,早晚变成一只肥喵~

  白春笙话音未落,便看到豫亲王的筷子伸向了离他最近的蒜蓉开背虾,夹了一只虾,习惯性地抖了抖上面的蒜蓉,他老人家原本不爱吃蒜的,但是这蒜蓉酱调的实在是香!选的大虾也是今日刚送来的,十分新鲜。

  原来,自从那两户渔家靠着给白家食铺供货赚了一笔之后,码头上许多渔民也看到了白家食铺强大的购买力,便经常拿了他们那边的新鲜鱼获过来,请掌柜的试试看,若是他们也能像那两户一样经常给白家食铺供货,那今后他们可就发达了!

  送来的鱼获,店里的伙计是不会拿来吃的,都是留给他们掌柜的,于是,豫亲王便沾光,吃到了最新鲜的大虾。

  先腌制再加入蒜蓉大火蒸熟的大虾,虾壳变成了好看的胭脂红,而被蒜蓉覆盖的虾肉却洁白若雪,一口咬下去,有大虾的鲜美,也有蒜蓉酱的独特香味。吃了一个,再吃第二个的时候,豫亲王便舍不得抖掉那蒜蓉,连着酱一起吃,果然比方才的口感更胜一筹!

  试过蒜蓉开背虾之后,豫亲王又尝了尝蒜蓉蒸鱼肚、蒜蓉蒸贝和蒜蓉蒸茄子,对鱼肚里面拿来拌着汤汁吃的手擀面尤其喜欢,一口气吃光了那一卷手擀面,看着还有些意犹未尽,白春笙忙又命人去下了一碗手擀面来,让亲王殿下拿来拌其他菜的汤汁吃。

  旁边伺候的人看到这只河蚌竟然给他们尊贵的亲王殿下吃菜里的汤汁拌面,吓得差点惊叫出来,幸好亲王殿下吃得津津有味的,他们才没一拥而上,将这只犯上不敬的河蚌给拿下治罪……

  一顿饭吃得亲王殿下心满意足,对这只救了世子的河蚌精印象也好了许多,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这般踏实勤劳的妖了。之前他只是想着给这河蚌一笔钱算作是他救了世子的酬劳,这会儿倒是很想把这只河蚌给带回王府了,有这么一手料理鱼虾的好手艺,留在这乡下实在可惜!

  白春笙可没想过要巴结亲王殿下去皇城发展什么的,他之所以这么殷勤地亲手做菜,还是看在那一万两银子的面子上呢。有了这笔银子,不但可以建造自己的宅子,剩下来的钱,还足够盖一个大大的作坊,然后再置办一些良田,足够他衣食无忧地在这个陌生的时空继续做他混吃等死的乡下小富翁了。

  亲王殿下真是他的贵人!必须请人家吃顿好的!

  吃完饭,豫亲王问起了白春笙今后的打算,得知他只想留在鱼街做一个小掌柜,顺便再开一家酱菜作坊之后,亲王有些不高兴,不过,他们王府左右也不缺好厨子,当下便提出想将白春笙的蒜蓉酱方子给买下来。

  “王爷喜欢吃,草民将方子誊下来就是了,何必提银子?您方才还赏了我一万两银子呢,足够草民在岸上安家立业啦。”白春笙一开始还担心这亲王会不会强迫他去王府做厨子,后来听说只是想要蒜蓉酱的方子,顿时内心窃喜,主动将方子献上了。

  “好!”豫亲王大约也习惯了别人向他进献各种美食方子,当下便欣然收下,转身却让王府管事又在赏赐的东西里加了一套皇室御用工匠打造的料理鱼虾的刀具,刀柄上还镶嵌着若干宝石,看着十分奢华,不像是菜刀,倒像是观赏的艺术品了。

  白春笙接下刀具也是一阵黑线,心里还想着,鲲哥和亲王殿下不愧是亲生父子,连送人的礼物都一模一样,首选各种刀具。

  接回了心爱的小世子,亲王夫妇还有别的事情,自然不能在这里久留,第二天便要登船启程。

  出发之前,小世子果然向亲王夫妇开口索要了商秋芦作为自己的贴身护卫,亲王和王妃想到这次孩子在外落难,正是多亏了商秋芦机敏,将世子藏在寻常人家避祸,当下便欣然应允,有了亲王一句话,商秋芦正式脱离暗卫营,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正大的新身份——豫亲王世子贴身护卫,依官制,也算是个正六品了。

  一飞冲天,商秋芦也没有忘记昔日的好友。他托了中人,出银子买下了他们现在住的这栋小院,户主的名字,写的是白春笙和谢篁。

  “往后你们便住在这里吧,还有周婶婶他们一家,这么多年,我也难得有这么几个熟人,往后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记得去豫亲王府找我。”商秋芦留下这句话和一张房契便离开了。

  而在出发的前一夜,豫亲王又私下召见了白春笙,将一个绣工精致的锦囊递给他,托他转交给王鲲风。

  “这里面是五千两银票,替本王交给那孩子吧,我知道你和他乃是至交好友,孩子,替本王转告他,既然从王府出来了,往后便留在此处好好生活吧,不要再回皇城了,那个地方,不是半妖能生活的地方。”

  “好!”白春笙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了,其实他也能理解豫亲王的无奈,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若是可以的话,谁愿意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呢?就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空,世人再善良,对于患有神经类疾病的孩子,总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镜的……对于妖族来说,半妖之子,大概就是属于不健全类型的孩子吧?

  第42章

  揣着银票离开亲王一家临时夜宿的县衙后宅, 白春笙身后跟着俩王府侍卫,慢悠悠地走在夜色下的鱼街。

  失去了人间烟火气的鱼街, 空气十分清新, 但是也少了一份人情味。或许,这就是豫亲王所说的,皇城不适合王鲲风他们这样的半妖之子生活的原因吧, 虽然奢华,虽然气派,但是,在那里,半妖是被歧视、被驱逐的, 不像在他们鱼街,只要你能打, 有本事, 就算是半妖,别人也得敬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