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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1 / 2)





  明恕想了会儿,“我建议你们先将黄妍的社会关系梳理出来,她既然愿意为这个人关掉摄像头,就说明这个人对她来说很重要。他们是晚上见面,见面时黄妍穿的是睡裙,我怀疑他们之间有情感上的纠缠。”

  夜又深了一些,直播平台“疯兔”流量节节攀升,无数游戏主播、美食主播、美妆主播纷纷上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在一个名叫“倔强兰草”的主播房间里,虽然直播还没有开始,粉丝们已经热闹地聊了起来。

  一段音乐响起,画面上出现一张堪称娇媚的脸。

  “兰兰来了!”

  粉丝们欢呼起来。

  “晚上好。”主播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啊?”

  粉丝们七嘴八舌,主播一边看一边笑着回答:“不好意思哦,最近工作太忙了。今天给你们发点福利吧,你们想看什么?”

  “看你的脸就好了,你长得好漂亮!”

  “我要看兰兰跳舞!”

  “兰兰教我们化妆吧!”

  “咦,兰兰今天涂的是什么口红?颜色超棒啊!”

  主播笑得很温柔,一一回答,一一满足,凌晨下播时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十分性感地和粉丝挥手道别。

  凌晨尚未睡去的不止主播与粉丝,还有重案组的刑警。

  肖满完成了对孟珊家中检材的比对,其dna与“无面女尸”完全吻合。

  第122章 狂狼(06)

  刑侦局,副局长办公室。

  “被害人孟珊,35岁,在主城区还没有禁止丧礼团队的演出之前,她是一个名叫‘怀念’演出团队的歌手。”明恕刚吃完饭,嘴唇和鼻尖轻微翻红,“她没有结婚,随父母住在光丹路,在她当歌手时,她的父母和那条街上的大多数人一样,做的是丧事生意。五年前,孟珊的母亲佐群死于类风湿,一周前,她的父亲孟勇辉死于肺癌,她……”

  “等一下。”萧遇安打断,“你们调查的结果是,佐群‘死于’类风湿?”

  “我表达不准确。”明恕说:“佐群是因为忍受不了类风湿的痛苦,在家中服安眠药自杀。”

  萧遇安问:“自杀有疑点吗?”

  “孟家的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有疑点也无法证实。”明恕说:“我的判断是,佐群确实是自杀,而她的家人在明知她服用安眠药的情况下,没有将她紧急送医。孟家我去看过,两室一厅的房子,面积才六十来平,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佐群服药,另外两人完全不知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不紧急送医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知道类风湿实在太痛苦,亲人难以承受,与其受苦,不如尽早解脱,二是因为类风湿的治疗费用不低,照顾类风湿病人也是一项消磨心智的工作,所以本就希望佐群早些去世。”

  萧遇安点头,“继续。”

  “孟珊没有结过婚,初中文化,演出被禁之后,她失去收入来源,打过零工,现在在一家叫‘龙女设计工作室’的地方上班,我已经安排人去这个工作室调查。”明恕接着道:“孟家的丧事生意做得不好,佐群治病几乎将家里的储蓄耗尽,最近五年,他们没有再做生意,家中的开销全靠孟珊打工。从手机和网络上的通讯记录来看,孟珊没有朋友,近来与她有过联系的只有她的同事。我们在光丹路走访得知,在佐群去世后,孟勇辉就像变了一个人,与孟珊的关系非常糟糕。孟家经常传出父女俩的吵架声,不止一人听到孟珊咒骂孟勇辉去死。”

  萧遇安站在明恕对面的办公桌边,身体微靠在桌沿,不像在外人面前站得那么挺拔。

  但即便是这样一个慵懒的姿势,由他摆出来,仍具有几分威严。

  “你是不是想到刚回来时查的那个案子了?”萧遇安说。

  作者墓心,一个对父母极端敬爱的人,认为不孝的人通通该死,并杀害了不敬父母的人。

  明恕眼皮撑了下,往沙发上一靠,“想是想到了,但那个案子是个例,无数人里才出一个墓心,见到不孝者就动手杀害。虽然不排除还有这样的人,但可能性很低。不过孟珊的死亡时间确实让人在意。”

  “孟勇辉火化之后的第三天,孟珊就被人杀害了。”萧遇安说:“够巧。”

  “肖满和我说,孟家有很明显的清理痕迹,地板上没有足迹——连孟珊的都没有,但鲁米诺测试有反应,地面存在少量血迹。”明恕说:“现在能够确定,孟家就是第一现场。孟勇辉死后,孟珊独居,房门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窗户没有攀爬痕迹,凶手进入孟家有两种可能,一是尾随,在孟珊开门时冲进去,二是敲门,孟珊主动开门。难说两人是不是认识,因为就算是陌生人,随便找一个理由敲门,孟珊也有可能开门。”

  明恕停下两秒,整理思路,又道:“从孟家门口到楼下,有一道拖拽痕迹,是床单一类的棉布造成,怀疑凶手正是用棉布包裹并拖拽的方式,将孟珊的尸体转移到楼下,然后用某种交通工具运走。光丹路的大路上有监控,但是像孟家所在的这种别巷,一个摄像头都没有,很难从监控这条途径锁定凶手。只能从邻居听到声响的时间判断,命案发生在12月11号晚上11点到12点之间,邢老师从尸斑的分布判断,凶手是在作案后不久就转移了尸体,这个时间不会晚于凌晨4点。”

  萧遇安说:“我看过尸检报告,凶手只在孟珊的头部击打了两次,孟珊嘴里有21根白色狗毛。”

  “这也是我很在意的地方。”明恕说:“尸体状态能够反映凶手作案时的心理,钝器击打两次,没有被侵犯,衣服没有被脱下,这说明凶手当时非常清醒冷静,他既不需要以反复击打的方式泄愤,也非常确定自己两锤下去,孟珊一定会死。他挥锤,就是为了杀死孟珊。激情作案的可能也可以排除,因为第一,他携带了工具,第二,激情作案多半伴随泄愤。这里我觉得很奇怪,他好像杀掉孟珊,就只是杀掉了。”

  “入室杀人,没有侵犯被害人,没有拿走钱财,自始至终保持冷静,能两下解决对方,就不第三次挥锤,事后还将现场处理干净,连消毒剂都准备好了。”萧遇安说:“你的感觉没错,这样一个凶手,要的不应该只是杀死孟珊这么简单。他是想通过杀死孟珊,达成某种目的,这个目的必然与他放在孟珊嘴里的21根狗毛有关。”

  明恕问:“哥,这21根狗毛你联想到了什么?”

  “狗毛本身能联想到的很多,但凶手没有将狗毛放在别的地方,而是放在被害人舌头下方,藏得很深,流浪狗咬走了被害人的部分舌头,但这戳狗毛留了下来。”萧遇安说:“另一方面,风水巷是流浪狗的天堂,它们不仅在那里觅食,还在那里过冬。凶手将尸体扔在风水巷的垃圾桶,不会想不到尸体会被野狗啃食。有种可能是,他要的就是孟珊的尸体被啃食。这两点综合起来——将狗毛藏在孟珊的舌头下,用孟珊的尸体喂流浪狗,这是一种报复,外加嘲讽。”

  “——你不是爱吃狗肉吗?我让你吃!”明恕理解到了萧遇安的意思,设想凶手的口吻道:“但你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吃了!看看,是你被它们吃!”

  “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尤其热爱狗,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萧遇安说着一顿,“但这只是一种推论,没有证据支撑。”

  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哥,刚才你提出的是,凶手爱狗,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但我之前想的是,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

  萧遇安说:“照你的思路,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嘴唇代表语言能力,凶手杀害孟珊,也许是象征‘祸从口出’,这就跟一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的舌头类似。”

  “假如是这样,那孟珊要么说过什么得罪凶手的话,要么知道凶手的秘密,他们是熟人。”明恕说完压了压唇角,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

  萧遇安:“嗯?”

  “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我想到了凶手‘吃人’的可能,但邢老师给我否定了。”明恕说:“这个3毫米的伤出现得怪异,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我还是老往‘吃人’上想。”

  “凶手割掉孟珊的下唇,然后吃掉。”萧遇安顿了几秒,“孟珊的下唇非常吸引凶手?”

  说着,萧遇安绕到电脑前,点开了几张孟珊的照片。

  忽略土气的打扮,孟珊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脸蛋小,五官精致,1米63的身高在冬邺市的女性中不算矮,身材匀称,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

  “她最突出的是哪里?”萧遇安问,“别深入思考,就第一感觉。”

  “眉毛。”明恕说:“她的眉毛最吸引我。你呢?”